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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将对替代能源汽车零部件进口实施零关税

2006-02-06

    菲律宾总统阿罗约近日宣布,将对使用替代能源的车辆的零部件实施进口零关税政策,以鼓励该国逐步实现能源自给。

    阿罗约1月26日当天发布总统令,为了大力推广组装以混合燃料、电力和天然气作为能源的汽车,对其零部件进口免收关税。她说,这一政策体现菲政府要求节能和提高能源利用率的主张,特别在目前全球石油价格上涨的背景下更具必要性。

    目前,在汽车零部件进口方面,菲律宾向非东盟国家提供的最惠国待遇条件为关税1%,为东盟国家提供的共同优惠关税税率为3%。

    最近,国际油价出现回升,菲政府26日对此表示极大关注,并已经开始寻求措施抵消高油价对该国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

    去年,世界石油市场价格不断攀升,给石油供给高度依赖进口的菲律宾造成巨大经济负担,因此政府曾制定一系列节能和发展替代能源计划法案,其中包括减少道路运输能源消耗5%等目标。

此前,菲总统阿罗约还制定了《机动车发展计划全面工业政策和方针》,旨在使菲律宾成为生产节能汽车以及零部件的生产基地,不仅有助于经济发展,而且能鼓励更多汽车企业研发和生产节能汽车,加快实现该国60%能源自给的目标。

    最近,福特汽车公司宣布将在菲律宾投资2000万美元,建立亚洲第一个替代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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