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6
科技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联合命名
由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命名的第二批创新型企业于日前发布,万向名列其中。
根据创新型企业建设总体部署,从2008年起,三部门对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企业进行评价,首批命名了91家创新型企业,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果。为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导向,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2009年初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
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发布第二批创新型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被命名为创新型企业的企业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战略要求,进一步增强创新动力和活力,深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积极承担重大创新任务,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三部门还将进一步创新管理,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建设的引导和支持,及时掌握企业情况,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