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万向

七读《民营经济促进法》丨三读法,识开放——民营经济功能

2025-05-28

民营企业占全国出口的60%以上,占中国海外投资存量的1/3。


——前言


这组数据有力地证明,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对外开放、走向世界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六章“服务保障”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彰显了国家支持民营经济积极融入世界经济、在开放中实现更大发展的决心。


万向创立56年,产品出口41年,国外投资运营31年,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一路踏浪弄潮,从田野走向世界。1984年产品出口美国,实现“点”的突破;1992年人员派驻美国,把“点”连接成“线”,改变被动等订单的局面;1994年成立万向美国公司,把“线”拓展成“面”,通过供应商、投资者到合作伙伴,融入美国同行和社会;中国加入WTO以后,万向加大国际化步伐,联合并购、跨国经营,在产品、人员、企业“走出去”的基础上,实现了品牌和文化“走出去”,完成了从国际营销到国际生产再到国际资源整合的转变,形成了“中国投资、美国运营、全球市场、创新技术、提升中国”的战略格局,国际化案例三次入选哈佛大学MBA教材。如今,在我们出发的地方——杭州钱塘江畔,正在建设万向创新聚能城,打造全球制造领域人才、科技集聚地,从世界返回田野,在家门口融入全球化。


四十多年来,尽管世界风云变幻,但万向始终坚信全球化是大势所趋,坚定不移推进全球布局,秉持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理念,与竞争对手共同构造命运共同体,不仅实现了自身在全球范围的资源配置和价值创造,也为国际合作注入新动力。自2011年开始实施的万向“中美十万强”项目,以及新设立的“未来万向基金”,持续支持中美青年交流,以商业成功反哺民间外交,为民营企业在国际舞台上展现中国力量、弘扬中国企业家精神树立了典范。我们认为,企业“走出去”不仅是商业行为,更是国与国交流的桥梁,应以文化融合促进双方理解互信与交流合作。这种“商业+文化”的双向赋能,为企业赢得了长期信任,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世界对中国的认知。


然而,海外发展的征程并非总是一帆风顺。尤其是近年来,部分国家对中国海外企业采取无端打压手段,尤其针对高科技企业,企图借此削弱中国发展势头。在此背景下,2023年7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对海外民营企业予以保护,指导支持民营企业防范应对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长臂管辖”等外部挑战,这使我们感到,国家是民营企业在海外发展的坚强后盾。现在,《民营经济促进法》再添助力,以法律形式强化海外综合服务与利益保障机制,让民营企业出海发展更加安心。同时,《民营经济促进法》也明文要求,民营经济组织在海外投资经营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习俗文化,维护国家形象。万向在海外投资发展坚持“本土化”原则,强调合规经营,被称为“阳光下的公司”,赢得了当地各界一致尊敬。该法律条文的实施,进一步坚定了万向在海外依法依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决心,我们将不断完善境外合规经营管理体系建设,为民企跨国经营树立标杆。


更加开放的中国需要更加开放的企业,中国复兴需要一批世界级强企的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期望,“民营企业还要拓展国际视野,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形成更多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民营经济促进法》为民营企业国际化发展保驾护航,万向将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加大力度推进全球一体化,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大展身手,引领更多民企走向世界舞台,不负党和国家的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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