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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1)“华冠科技”公布公告

2005-04-26

    日前,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黑龙江富华集团总公司(下称:富华集团)和万向三农有限公司(下称:万向三农)通知,现将有关事项依法公告如下:
        1
、富华集团于2004511日将持有的公司股份42547500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45%)质押给万向三农事项已解除。万向三农于200410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的质押解除手续。有关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
       2
、富华集团因借款纠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9950000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32%)200468日被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而冻结。后经双方友好协商自行解决了纠纷,原告申请撤诉。根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裁定书》的裁定,于20041020日解除了上述股份的冻结,并于200410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的冻结解除手续。有关股份冻结解除手续已办理完毕。
       3
、富华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610000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2%)协议转让给万向三农暨万向三农收购公司事宜已实施完毕。富华集团和万向三农于200410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并已于200410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本次股权过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至此,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万向三农,持有公司股份464225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95%);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富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293750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25%)。上述股份全部为社会法人股,公司其他社会法人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公司将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改工作。
    4
、富华集团于20041018日与万向三农签署了《借款补充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将持有的公司股份32937500股社会法人股质押给万向三农,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25%。富华集团于200410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手续,质押期限为20天,自20041020日至20041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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