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05
6大措施调整汽车产业结构,首次对异地建分厂严格设限,建立汽车产能信息定期发布制度
“(汽车工业)产能过剩的苗头已经显现,并有可能进一步加剧。”昨日,记者从发改委网站了解到,为加快推进汽车工业的结构调整,发改委已发出《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汽车工业界定为结构性过剩行业,并明确列出6项应对产能过剩、加快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
结构性过剩是主要问题
《通知》称,汽车工业在产能出现总量过剩苗头的同时,也存在着部分车型供不应求、生产能力不足的现象,因此,结构性过剩是当前汽车工业产能过剩的基本特点,也是当前汽车工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资料显示,截止到2005年7月1日,我国汽车行业已形成冲压、焊装、涂装、总装的整车生产能力约800万辆,在建产能约220万辆,陆续在今明两年建成后整车总产能将突破1000万辆。但2005年全行业的产能利用率仅为71.5%.从市场需求看,2004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汽车消费增长趋于平稳。发改委预计今后几年,消费需求增长将会保持相对稳定。按照主要汽车生产企业的“十一五”投资计划,2010年规划产能将大大超过预期的市场需求,如不加以引导,潜在的产能过剩将会变成现实。
发改委方面认为,我国汽车工业还存在着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企业集团竞争优势不明显等问题。
据了解,关于这次的调控措施,早在今年3、5月间发改委就曾向业界征求过意见。当时,发改委表示,各地确定的“十一五”经济增长目标普遍超出中央总目标1~2个百分点,因此决定对拉动GDP增长的地方汽车投资热进行限制。
六大措施调控汽车产业
《通知》明确列出了调控汽车产业的6项具体措施,包括控制新建整车项目,适当提高投资准入条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自主品牌产品;推进汽车生产企业联合重组;支持零部件工业加快发展;建立产能信息监测制度,指导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完善对国有汽车企业集团的业绩考核内容。
《通知》对现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异地建设分厂首次提出明确要求:除满足产业政策要求外,上一年汽车销售量必须达到批准产能的80%以上。
《通知》还要求省级发改委建立或委托专门的机构,收集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汽车工业投资情况和相关数据。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本企业现有产能、在建产能及规划产能情况。国家发改委经过分析、汇总,将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汽车产能利用率的信息。
此外,《通知》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将制定具体配套政策和相关标准,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推动技术进步,加快汽车产品结构升级。
发改委工业司车船处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选择这个时候出台通知,主要是审批程序已毕。至于上半年业界关于产能过剩问题的争论,该人士称和《通知》无关。
■重点解读
销量低于产能80%不得异地设厂
在昨日发布的《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中,最硬性的一条规定就是:现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异地建设分厂,除满足产业政策要求外,上一年汽车销售量必须达到批准产能的80%以上;原建产能未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上一年汽车销售量应不低于:轿车10万辆,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5万辆,多用途乘用车(MPV)5万辆,其他乘用车8万辆;重型载货车1万辆,中型载货车5万辆,轻型货车10万辆,微型货车10万辆;大中型客车5000辆,轻型客车5万辆。
事实上,在今年3月,国务院曾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首次明确我国汽车业目前存在产能严重过剩现象。该通知发布后,国家开始提高对新建整车企业、跨产品类别投资的门槛。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发改委的调控目的有两个,首先就是限制地方政府对于小型汽车公司的投资,另外,就是整体规划大型汽车公司的新增投资项目。据了解,发改委从去年开始就介入了汽车产能过剩的调查中,北京现代第二工厂以及天津丰田的第三工厂因此直到不久前才获批。
这一硬性指标为大力扩张中的汽车企业设置了门槛。
吉利的众多生产基地就可能被卡在这一条款上。吉利董事长李书福在北京车展期间曾叫屈:“吉利要到全国其他地方建分厂,现在不批准,而外国的汽车公司到中国的其他地方建分厂快得不得了。”不过,昨日吉利集团董事杨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发改委的这个通知不会影响到吉利的生产基地的建设,比如宁波生产基地当年报批的产能是5万辆,现在早就饱和了。
现在在用的四大基地都基本饱和,其他的基地还在建设过程当中。”
虽然企业大多对发改委《通知》中控制异地设厂的规定表示了积极态度,但是第三方的业内评论人士却给出了不同意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分析人士说:“这样的《通知》颁布只能看出发展国内汽车业‘叶公好龙’的态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汽车业,但当汽车需求这条‘龙’真正出现后又害怕了。然后采取的简单方式就是抑制产能。
结果是外资纷纷奔向印度,如雷诺,同时内资又得不到充分发展。目前国内轿车销售超过10万辆的汽车企业也就十多家。事实是有效产能不足,政府对市场的估计不足,目前汽车消费信贷还没有放开,一旦放开将会有更大需求。”
另一位汽车行业分析师表示:“发改委对企业在哪里投资,哪里建厂进行控制,事实上就是控制了企业的经营管理。资金自由流动才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已经是趋势,没有产能过剩就没有洗牌,现在的汽车企业已经越来越理性了,成为上市公司以后也受到股东监督,没有必要再出这样的条款来限制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此外,对合资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一刀切也是不负责任的。”
■分析
鼓励跨地区兼并培育大企业集团
《通知》称,目前我国汽车产业组织结构不合理,企业集团竞争优势不明显。据统计,我国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数量超过100家,按企业集团统计约80家。从2003年到2005年,前三家企业集团的生产集中度由49.3%下降为46.1%.《通知》明确指出:“目前汽车企业间跨地区、跨部门兼并重组的阻力依然很大,已无力有效组织生产的企业未能退出市场,主要企业集团自主品牌产品市场竞争乏力,尚未形成规模优势,轿车市场的竞争主要依靠合资企业产品。
在《通知》中,发改委明确提出,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大力推进汽车生产企业之间的跨地区、跨部门联合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骨干企业以产权为纽带,以产品为主线,以规模经济为目的,实现强强联合;汽车生产企业兼并其他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为分厂的,不受建设分厂有关条件的限制。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张宇贤表示,《通知》明确了国家鼓励汽车企业间进行兼并、联合的态度,中国的汽车产业不仅要做大,而且要做强,而推进重组便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张宇贤指出,汽车产业的结构重组主要还应靠市场调节完成。他说:“2004年市场变冷时,汽车企业间的重组便开始升温,近两年随着市场的好转重组又开始降温。因此,重组不能单靠政策引导,市场会迫使企业做出重组行为。”
政府部门率先采购节能环保车
《通知》继续体现了国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安全的车型的态度。《通知》提到,“对不能达到国家安全、环保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取消其相应的产品目录;对不能达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乘用车额外增加税收,并要尽快出台轻型商用车和大型商用车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主任汤大钢表示,发改委在《通知》中再一次提出国家将鼓励发展节能、环保车型,符合目前国家建设节约环保型社会的要求,也体现了相关部门坚持降低机动车污染和能耗的坚定态度,值得欢迎。
汤大钢对记者表示,《通知》中对鼓励发展节能、环保车型的手段既有技术层面的(出台燃料消耗量限值),又有经济层面的(对不能达到限制的车型多征税),也有行政层面的(对不达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取消产品目录),体现了较好的综合性。他说:“以前鼓励发展节能环保车型的办法缺乏综合性,而发改委此次出台的《意见》在支持节能环保车型方面注重使用技术、经济、行政三结合的手段,但具体如何实施还需观察。”
汤大钢认为,鼓励发展安全、节能、环保车型不会从技术层面妨碍国内自主品牌企业的发展。他说:“目前国内主要自主品牌企业的技术实力已经取得较大进步,发展安全、节能环保车型也是这些企业的目标。”
此外,《通知》中对“各级政府部门应率先采购节能环保和采用新能源的汽车,特别是自主品牌的产品,为普通消费者作出表率”的表述也受到了专家们的普遍欢迎。
支持发展零部件产业集群
《通知》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零部件企业联合开发整车产品;引导零部件排头兵企业上规模上水平,进行跨地区兼并、联合、重组,形成大型零部件企业集团,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
发改委产业政策司有关人士曾指出,汽车零部件与整车未能同步发展,影响了整车技术水平提高。目前,通过合资、合作,整车产品制造工艺和质量已经接近国际水平,但零部件生产落后于整车发展。零部件企业整体配套能力不强,自主开发系统集成能力薄弱。
业内人士认为,《通知》的出台主要鉴于加入WTO后不允许明确规定国产化率(此前规定国产车国产化率必须达到40%以上),我国也于今年取消了汽车关键件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但去年6月份颁布的新《汽车产业政策》还没有就此方面作出规定,很多企业利用整车进口关税和零部件进口关税税率之差赚取了巨额利润。(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桂衍民 胡玮炜 陆原)